八字格局 | 变格之专旺格
专旺格,又叫一行得气格。当八字日主五行极端强旺,当令(月令)得时,即可以专旺格论。
【戊癸合化火】 無情之合。戊為癸之官,癸為戊之財。為人重情調,翻臉像翻書,做人阿莎力,比較會有一夜情,夫妻選擇易有女大男小,或年齡差距較大。
从革格真的条件:旺神金须透干方为真;
“阴木加临酉丑蛇,生居六月暗咨嗟;为官得禄难长久,纵有文章不足夸。”
1963年癸卯属金(兔)1964年甲辰属火(龙)1965年乙巳属火(蛇)
丙火日元为自己的元神,生在十二月土旺的节令,得不到月建的帮扶,元神失令,日元弱,理取印比生身为用神,即是行木运和火运为一生的好运程。红色,绿色蓝色,为你的喜用颜色。2,5,9,数为幸运数字。
戊己土日主在原局的条件:
“我说三娃子啊~~~马上就要期末考了啊~~~老师喊你回来写作业啊~~~~”
在天干的阴阳五行相克中,阳性日干,所克的阳性天干;或者阴性日干,所克的阴性天干,被克的天干则被称之为偏财。
三宝娘听到我的话就不乐意了。她眼睛一瞪:“什么胖妞什么情书?”
辰喜庚、辛、卯。五行北方运劫财格,忌水,喜木。
专论女命:
齐阴齐阳,清灯自守。重官重印,缘鬓孤眠。正官贪食,弃子从人。财衰印绝,幼出闺房。身旺运强,早克夫主。七杀扶花,月夜私通。三刑带鬼,克子伤夫。华盖临官,情通僧道。孤神坐印,身为尼姑。鸾恋两分,食旺比衰。官轻才重印强,乃作前房之妇。官行官运,恐会镜破钗分。财入财乡,定必夫荣子贵。
在五行的气行方面:壬丁在年月,逢时日金木,则财印为宜;壬丁在年月,逢时支刑冲,则财印为忌。
牛见马,街头会唱话。
“癸巳癸酉及癸丑,四月生人人不久;功名成败在晚年,最忌贫淫并饮酒。”
火木夫妻好婚配,子孙孝顺家业旺
1978年戊午属火(马)1979年己未属火(羊)1980年庚申属木(猴)
眼上个真的条件:旺火须透干方为真;
笔者今天给各位易友公开一个民间“秘传算命手抄本”,供有缘人参考。
日主是金,火局太堪必生咳嗽之疾;
岁运月日逢之,主讼散病痊。
一点异常都没有,身体如往常一样,小花只道是不调,又碍于面皮,没有向家里言语。而真正的原因是她天生阴煞女,纯阴之体,天下再也没有比她更阴更冷的了,所以,她无需畏寒怕冷,虽有出红,却不失本精。
而养三棵富贵竹,也是有着不一样的寓意的,三代表着万物,也就代表着天长地久、繁盛不息,还有那长长久久的意思。
逢杀看印,有印荣华。日旺有杀逢印绶,权断文官。命若杀重,运又行杀,逢财而夭亡。杀重有印逢食伤,荣而且贵。月时七杀,有点名声。岁月伤官七杀羊刃全,父母兄弟难完。见杀运生,为祸不浅。明杀合去,和气春风。暗杀冲出四柱,伤身疾厄。日时杀刃逢枭,妻儿有损。女人杀重无骨肉。杀刃月逢,有父无母。杀见财夭亡。杀重日轻,印绶反作魁星。若时逢七杀,见之未为凶。月制干强,反为权柄。四柱神杀有制,定居贵格。用杀反轻,受台秘之职。四柱杀旺日旺运纯,为官极贵。岁月时中怕官杀混杂。七杀宜制服,不宜太过。以杀化权,定显豪门贵客。日衰遇鬼非夭则贫。杀加羊刃,为人好杀。日强杀浅,化杀为权。杀重日轻,终生有损。天干杀显无制者贱。身杀两停,富贵平生。当权者用官而不用印。失令者用印而不用官。杀多有制,不足为害。合杀为贵,亦宜制服。
己巳——巳中藏丙、戊庚,丙、戊禄于巳,庚金生于巳,为金神。
已亥相冲病难多,必然离祖又离窝,若然父母无刑克,七岁中间必折磨。
印:
逢印有官,多作贵客。身弱无印见财,寻常之辈。胞胎逢印,享禄千钟。印旺身强多嗜酒,印绶根轻利官运,畏入财乡。印重最妙财地,身旺俱强,平生少病。天月德助,处世无灾。印绶被伤,倘有荣华亦不长。日通月气,祖得安身。印绶相生,守父母,祖业现成。印绶下空,祖业漂零。女命逢天丧子息,男逢枭神富贵荣。偏印旺年柱,功名可许。旺月生日干,无财,运遇官而荣。印生岁月时中,忌见财星劫杀。见则退身让位。印行官运,畏入财乡。
劫财重重父先死,破印重重母先亡。
(二)、干支配五行规则
丁良忽记起父亲曾说过他爷爷,也就是自己的曾祖父无意中救过一道人,两人结缘,成为至交,后来曾祖父不知如何得了不少银两,以此为本钱,才挣得不少家业。
这一夜,我最亲爱的爷爷痛失双目,成了瞎子;这一夜,天下玄门最深邃的光明之源就此黯淡无光;这一夜,我心碎成细片,虽万死,不足以赎我良心谴责;这一夜,小花阴气大炽,成就鬼王阴体。
她是转身了,但黑发垂下,盖住了脸,我看不清她的模样,那张曾经俏丽动人的脸蛋儿,我只怕再也看不到了。
土克水
1981年辛酉属木(鸡)1982年壬戌属水(狗)1983年癸亥属水(猪)
一六共宗,二七同道,三八为朋,
对于屋主五行缺土的房子来说,在装修的时候,首先要注意的一点就是房子内客厅的光源,也就是客厅的吊顶灯。
养两棵富贵竹,代表着好事成双,出双入对等等,同时养两棵富贵竹还有着旺财的寓意。
阴差阳错,是太过与不及、男女不和的意思。古说谓“女子逢之,公姑寡合,妯娌不足,夫家冷退。男子逢之,主退外家,亦与妻家是非寡合。其杀,不论男女,月日时两重或三重,犯之极重,只日犯之尤重,主不得外家力,纵有妻财,亦成虚花,久后仍与妻家为仇,不相往来”。